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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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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格管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高危場所周邊“邊生產、邊施工"帶來的安全風險,山東省出臺了《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高危場所周邊施工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清單(試行)》(以下簡稱《措施清單》)。
《措施清單》分為六部分、19條內容,精準切中當前山東省危化品企業“邊生產、邊施工"風險管控的核心痛點。

《措施清單》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都對氣體檢測提出了明確要求。
《措施清單》第九條:加強智能化管控平臺數據整合應用。企業要依托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整合人員定位系統、智能視頻監控系統、氣體檢測系統,實現以下功能:人員實時位置顯示(防止進入人員損傷范圍);人員數量超限報警(人數上限依據爆炸風險評估模型確定,原則上不超過9人);氣體濃度實時監測(可燃、有毒氣體超標報警);應急處置流程聯動(報警后自動觸發撤離指令、通知救援隊伍)。要充分發揮智能化管控平臺作用,強化系統的日常運營與維護,通過實時數據監控全面掌握現場作業狀態,杜絕“重建設輕應用"“建而不用"等問題。
《措施清單》第十一條:聯合裝置改造管控。對于屬于聯合裝置的施工改造,必須全部停產,嚴格按照以下步驟實施:一是制定停產方案,明確停產步驟、物料清空要求、能量隔離措施;二是進行盲板隔斷與置換,對聯通設備、管道進行盲板隔斷,采用氮氣等惰性氣體或蒸汽置換,確保置換后介質濃度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如易燃易爆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三是由企業進行驗收確認,確認停產、隔離、置換合格后,方可施工。
《措施清單》第十二條:承包商安全管理。企業要嚴格執行《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承包商安全風險管控指南(試行)》,加強承包商全過程管理,加強資質審查,核查承包商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安全許可證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施工前,企業要向承包商進行書面交底,告知生產裝置的風險特性(如物料毒性、爆炸風險)、施工區域的管控要求(如禁止攜帶火種、正確佩戴施工防護用品、氣體檢測頻率)、應急措施(如應急疏散及逃生路線、救援lian系方式),承包商應簽字確認并留存記錄。施工過程中,企業要指派專職監護員(非承包商人員)進行現場監護,監督承包商落實安全措施(如氣體檢測、作業許可)。

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
在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等高危場所的生產過程中,經常會涉及使用大量易燃、易爆、有毒且有害的氣體,這些氣體具有ji高的危險性。在生產、使用、存儲、以及運輸過程中,一旦發生氣體泄漏,不僅可能導致作業人員中毒、窒息,還可能因燃爆而引發火災、爆炸,嚴重威脅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會對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巨大損失,以及影響企業周邊生態環境。
因此,一臺專業的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是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等高危場所有效監測預警危險氣體泄漏的bi備工具。
瑤安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深耕行業十余年,提供更專業、精準的解決方案,助力廣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滿足最新監管要求,筑牢安全生產的“防火墻",守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